【職員虐兒】保良局嬰兒組虐兒案 3前女職員被控襲擊明年再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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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11/09 13:21

最後更新: 2022/11/09 16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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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周德元(左)。(梁錦麟攝)

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3名前幼兒工作員,涉襲擊6名19個月至31個月大的幼童,3名前女職員今(9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分3案提堂,共被控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。3人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應控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3月29日再訊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檢閱閉路電視片段等,被告准保釋候訊。

3案被告分別為周德元(33歲)、丁靄雯(28歲)及雷淑嫺(25歲),均報稱前幼兒工作者。

周被控5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。控罪指,周於2022年9月1日至14日,在銅鑼灣禮頓道莊啟程大廈3樓「保良局嬰兒組」,身為超過16歲而對25個月大的男童A、26個月大的女童B、19個月大的女童C、 23個月大的男童D,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他們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。

丁被控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。控罪指,丁於2022年9月5日及9月10日,在銅鑼灣禮頓道莊啟程大廈3樓「保良局嬰兒組」,身為超過16歲而對23個月大的男童D、23個月大的男童E負有管養、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兩男童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。

雷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,指雷於2022年8月25日,在銅鑼灣禮頓道莊啟程大廈3樓「保良局嬰兒組」,身為超過16歲而對31個月大的男童F負有管養、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男童F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F受到不必要的苦楚。

3名被告暫毋需答辯,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檢閱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文件,另不反對各被告保釋。辯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保釋條件,另透露雷現於保良局擔任文職,將於今天內辭職。

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3月29日再訊,3名被告准以現金1萬元擔保,其餘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保良局職員,不得重回案發現場,不得離港,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及居住在報稱地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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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